脱贫攻坚 全县4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563户、7433人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73%。围绕“四个一”产业扶贫工程,累计投入涉农整合资金3.6亿元,实施光伏扶贫电站等产业扶贫项目20个,每个贫困户至少有2个以上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通过订单种植、庭院经济、劳动力转移、消费扶贫等途径,带动贫困户增收,贫困人口人均收入11084元,超出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8元。坚持对标对表,投入1.84亿元,改造农村危房13778户,其中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440户,全县426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住上“安全房”。追加投资403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改造管网324千米、新打水源井7眼;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清查整改,96处101个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农村群众全部吃上“安全水”。投入2.8亿元,新建农村道路421千米,其中贫困村组道路104千米,农村群众全部走上“硬化路”,林甸县获评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高标准实现贫困村出列“三通三有”目标。累计发放“雨露计划”等教育扶贫政策补助资金471.7万元;减免、垫付医疗费3602万元,受益贫困人口1.6万人次。筑牢补充医疗保险“第四重保障线”,贫困患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医保报销实现“一站式”结算,贫困群众“看病贵”“报销慢”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贫困人口小额人身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农业保险等补贴政策实现全覆盖。
(王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