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业
民生事业
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127.3亿元,民生支出比重达84%。出台《促进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每年拿出两个1000万元作为培训专项资金,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双矿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和服务,城镇新增就业连续13年保持在2万人以上,实现就业2.5万人、成功创业2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转移农村劳动力13万人,就业创业稳定向好。实施“双创培训计划”,支持职教集团、双创孵化中心等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完成培训1.3万人,技能人才增量迅速增加,存量技能水平大幅提升。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成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任务。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增资128元,人均养老金待遇达到2347元/月,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6%。加强医疗保障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障能力,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支付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8万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服务“均等化”,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特困供养等工作更加精准规范,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9亿元,惠及群众12.4万人,建设57个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市第三十二中学投入使用,尖山区文化路小学、集贤县第四幼儿园等5所小学和幼儿园完成主体工程。宝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检验收,标志着全市8个县(区)全部达到国家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全面落实“上学不求人”工作部署,在中小学实行“四零承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大幅提升,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双鸭山技师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和农民教育特色凸显,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扎实推进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建设,18个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国家中期验收中,双鸭山市位居优秀行列。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全民健身中心开工建设,竞技体育实现新突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持续加大老旧小区和采沉区改造力度,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7个、惠及居民2.2万户,宝山采沉区7个小区、3507户避险安置项目全部完工。全力抓好棚改回迁安置工作,出台“1+4”配套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解决回迁安置难题,主城区2584户棚改逾期未回迁居民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坚持城市建设既重“面子”又重“里子”,新官理旧账,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改造供水、供热、供气等管网管线216.4千米。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依法对“大猪圈”、光明渠、中心站立交桥等区域违章建筑和须拆对象进行强制拆除。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尖山至宝山公路通车,宝山至宝清、友谊至集贤等4条公路开工建设,牡佳客专双鸭山段建设稳步推进。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畅通城市微循环,建设路立交桥、中心站立交桥竣工通车,实现“两桥飞架城区、南北变通途”。扎实推进“平安双鸭山”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为重点,围绕煤矿、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