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河长制”,集中整治“四乱”突出问题,清理四乱问题7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问题7项。完成小安邦河清淤工作,农业“三减”面积2330亩,全年农药、化肥、除草剂用量分别下降3%、4.2%、2.1%。初步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建设完成煤矿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植被恢复面积11.7万平方米。有效落实全天候、全区域、全年禁烧工作要求,实现全年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完成11座公厕建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解决业主反映问题30件,处理到位率100%。依法处置大棚房、违建别墅6处,面积14401平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通过国家、省、市专项检查验收。初步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建设完成煤矿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植被恢复面积11.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