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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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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成两个标准化司法所、一个法治文化小区。开展警示教育12次,确保矫正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成立9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13件,调解率达100%。在区属企业成立调解组织机构,实现依托两新组织发挥司法调解作用新突破。荣获“七五”普法省级先进集体,冯立民获全省首届“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