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根据地委编办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原则,制发改革过渡期内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业管理局)管理机构调整方案》,将林业集团公司(林管局)机关管理机构由31个调整为24个(其中,由地委机构代行职责的林业管理机构3个,与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合署办公的林业管理机构12个,独立运行的林业管理机构9个)。根据国家和省委推进林改工作的路径图和时间表,地委编办根据多次调研掌握的情况,积极推进企业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企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拟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经行署常务会、地委深改会审议,并印发执行。同时,为保证移交工作的优化协同高效,又拟定《XXX林业局政府行政职能移交框架协议(模板)》,全区林改工作在地、县(市、区)局以全面铺开加紧推进,地委编办对地本级涉及行政职能移交及企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的行业部门拟定的相关子方案给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