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纪检监察工作
概况
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当前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从群众反映最实际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主动出击、回应现实,触难点、拔钉子,以新理念、新作为、高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全区立案722件,党纪政务处分690人,其中,查办职务案件29件,采取留置措施15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坚决“打伞破网”,收到问题线索128件,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8人。依法罢免村主任2人。全区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8件,处理1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6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05个,党纪政务处分120人。强化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党委践行第一种形态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14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全年“第一种形态”处理1901人次,占“四种形态”73%,其中组织处理1401人次,占“第一种形态”73.7%。强化外部监督,在全区聘请14名大兴安岭地区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