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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种形态”
践行“四种形态”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审查调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审查调查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监督效能。加大对基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林直企事业单位纪委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检查指导力度,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90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73%。其中给予组织处理1401人次,占“第一种形态”总人次73.7%。
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娄成峰讲党课
(地纪委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