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安全
审查调查安全
强化审查调查“双安全”,完善大兴安岭地区监委留置工作管理办法和涉及办案场所、办案安全、看护、监控、保密、防火、医疗等11项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参照省监委下发文件,及时更新10种与留置相关的办案文书。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下发的《审查调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统计表》,结合《关于开展留置场所信息系统技术合规自查的通知》以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全区组织一次自上而下的全面检查,重点梳理出现阶段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