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
加强和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纪条规,结合实际,制定《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将派驻机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由32个减少到28个,在对地管企业、地管金融企业、地管院校派驻改革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经省纪委监委审核后以地委名义印发。
(韩 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