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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通过专题会、座谈会,专题访谈,明察暗访以及基层全面自检自查的方式,提出整改建议,转交行署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问题,已纳入有关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四级联动”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配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大兴安岭地区的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检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