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工资调整
工资调整
跟进国家、省政策,普调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提租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人均月增资100元,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资215元,离休人员提租补贴人均月增资34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困难补助标准,人均月增资16元。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离退休人员调整护理费,人均增资270元。做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制定《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相关人员执行待遇政策实施细则》《大兴安岭林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地方接续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