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应诉
行政复议与应诉
2019年,全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结案34件。行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各县(市)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署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起,其中,维持18件,撤销8件,终止7,调解1件;大兴安岭地区地县两级政府和部门行政应诉案件一审59件,行政应诉案件结案45件,二审16件,结案15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20余次。开展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开展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举办常务会议会前学法8次。制定出台《行政复议制度汇编》等工作制度、廉政制度19个。举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