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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地重大决策部署,为林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优良法治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批捕267人,起诉508人,提前介入侦查21件。受理申请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1件、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0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火专项行动,办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恶审查逮捕案件20件54人,审查起诉案件15件93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9人。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14件。完成分院和基层院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干部配备。制定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形成《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管理配套制度(试行)》实施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持每周二理论学习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年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0次,党组中心组及党组会议学习10次,党组成员上党课7次,举办读书沙龙8次。


工作调研
(地区检察院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