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
坚持多载体,多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及时将各项工作成果发布。其中,《大兴安岭日报》发稿5篇,《中国绿色时报》发稿2篇,《关注森林网》发稿4篇。组织开展“爱鸟周”“湿地日”“五六”大火反思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0余幅、宣传讲解图板500余人次。以进学校、社区、广场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自然保护区博物馆为平台,全年接待10000余人,为公众普及自然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保护自然的文明人,做“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