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以紫貂、原麝、貂熊为主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赖以生存的寒温带针叶林生态系统。总面积6837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6660公顷,缓冲区面积22307公顷,实验区面积19406公顷。2002年,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省(部)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被黑龙江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9月,阿木尔林业局成立岭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为正科级建制,由阿木尔林业局挂靠代管,人员编制19人。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岭峰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19年末,已有20名人员纳入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主要进行了保护区外站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将原阿木尔林业局青松林场厂址内荒废的800余平方米房舍进行维修改建,使之成为集保护、科研、宣教为一体的保护区外站。制作设立防火宣传牌、法律法规宣传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过往车辆及人员警示牌、标识性解说牌等98块。建设5个可移动的木质巡护房。对管护站进行维修建设,对瞭望塔及塔防进行维护,增添太阳能板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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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指导工作(岭峰保护区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