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
落实“七大攻坚战”部署,结合新形势要求,牵头修改完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改组方案》和《章程》,完成地委、行署向省改革专班汇报的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推进古莲河煤矿、神州北极木业公司、粮食局下属粮库企业冗员分流安置工作,共分流安置冗员451人。编制《林业局经营管理工作台账》,推动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起草《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探索“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开展林业集团公司留守处有关情况调研,起草《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留守处》管理办法,为留守处改革方向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古莲河煤矿和神州北极木业公司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和相应《章程》,探索林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