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编制《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7—2035年)》(五类固体废弃物: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报省住建厅通过审核,建立项目库。编制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审核,建立项目库并报省住建厅审核通过。全区清理垃圾11.63万吨,清理私搭乱建145处,清理废弃构筑物1998处,清理积雪59.01万立方米。配备保洁人员522名。新建、改造路灯、射灯、草坪灯、壁灯、房屋亮化等1131盏。全区计划达到国家要求得到治理的行政村80个,100%全部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