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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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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地区“十三五”6个国控断面水质满足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省控河流断面、河湖长制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加格达奇上断面)水质满足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为361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为一级的有301天,污染天数为0天,优良天数达比例达100%,大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列第二位。2019年,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7dB(A),等级二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dB(A),等级为一级;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值达标率均为100%。


世界环境日宣传
(地区生态环境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