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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管

餐饮服务监管


  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全区7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中64家已完成“明厨亮灶”,覆盖率91%,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其中,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完成100%,加格达奇区完成81%。全面开展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和风险评定工作。全年风险评定2329家,其中,A级1745家,B级514家,C级70家;餐饮量化等级评定1902家,其中,优秀等级51家,良好等级1592家,一般等级259家。全面开展春季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79家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64家单位,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检查养老机构食堂31家,旅居养老餐饮单位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5份、警告4份、指导意见7份。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对辖区内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者进行全覆盖检查。全区6家网络订餐平台共有入网餐饮单位832家,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核准证。完成上海知青代表赴大兴安岭参加上山下乡50周年活动、“北极光节”和省人大“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全国政协专题调研工作、省政协调研工作等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年出动监督人员100余人次,保障46餐次,快检抽验样品850批次,重大餐饮保障期间未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