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监管
食品流通监管
加强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酒类(特别是散装酒)、糖果、肉制品、食用油、茶、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监管;在重点区域上以经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大型商超、连锁超市、农贸市场和火车站、客运站周边、交通沿线服务区、休息站、景区及周边,以及农村食品销售经营单位为重点;在重点环节上着重监督检查经营主体及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类市场开办者提高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督促农村集贸市场改善硬件设施,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两节”期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检查食品经营主体828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5个。开展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企业171家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监管档案建档率100%。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开展境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