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综述
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
2020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省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0次,举办省管领导干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读书班,组织开展百万党员诵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组织领导干部轮训,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座谈会,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党中央报送请示报告67项。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健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等重要批示精神,围绕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习近平总书记致大庆油田发现60周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召开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召开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做好29项突破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召开2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成立省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21个配套制度,中央巡视反馈意识形态领域4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项,1项正在整改。开展省委巡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大年初一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成立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指挥部,年内召开29次省委常委会会议、29次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决策,召开指挥部视频例会强化调度,因时因势调整疫情防控策略、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派出省委指导组和工作组,督促地方党委扛起责任、落实措施。组织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56场。全力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硬仗。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全面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排查能力,精准开展省市县三级流调,严抓网格化管理,有效应对疫情反弹。设立省级重症救治中心和区域救治中心,成立省级危重症专家组、向市(地)派驻专家救治团队,确保患者及时有效救治。举全省之力做好绥芬河口岸跨境输入疫情防控,对入境的2000多名中国公民实施闭环管控,有力维护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千方百计筹措防疫物资,及时填补黑龙江省防护用品产能空白,提高了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能力。坚决落实党中央援鄂援俄部署。集结最优秀的人员、调度最急需的资源、拿出最先进的设备驰援湖北武汉和孝感,共救治患者2033名,为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贡献了龙江力量。参与组建中国赴俄罗斯抗疫医疗专家组,圆满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919名先进个人、309个先进集体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探索建立集中救治体系和医疗救治模式,完成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疫苗全程可追溯系统搭建工作。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补齐黑龙江省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短板。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超预期完成全年经济转正目标。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原油量价齐跌等影响,精准有效施策,全力恢复经济增长,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逐项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保促稳,分专题成立工作专班,省级领导同志定点联系重点企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地。全省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6亿元,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27.2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3.37%,实现新增就业37.47万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36.9亿元,为中小企业贷款1800多亿元,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5%。争取国家228.4亿元特殊转移支付、23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新增财政资金高效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快重振实体经济。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围绕“三篇大文章”“五头五尾”和“两新一重”推进项目建设,500个省级百大项目完成投资2601.3亿元,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6%。大庆古龙页岩油勘探实现战略性重大突破,大庆石化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重大项目投产,牡佳客专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年建成5G基站1.89万个。全力扩大内需,各类促销活动累计销售额达百亿元,信息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壮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哈工大多项技术支持嫦娥五号月球采样返回任务,哈兽研非洲猪瘟疫苗创制成功,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5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2件。全面深化改革。召开省委深改委会议5次,研究改革事项74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农垦体制改革全面完成,龙煤集团办社会职能移交基本完成,7个省属投资集团投融资能力全面提升,企业上市步伐加快。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基本完成,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较好成效。高标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黑龙江省作为全国9个试点省之一,试点《方案》第一批获批,很多创新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扎实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改革任务全部实施,新设立企业6694家。2020年全省货物出口增长3.2%,实际利用外资增长0.2%。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龙粤合作项目累计430个、计划投资超4400亿元。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东北其他省区协作,与吉林省共同推进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哈大绥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着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强省建设。坚决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三江平原14个灌区、锦西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886.7万亩,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总产量1508.2亿斤、占全国11.3%。实施黑土地保护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多措并举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10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8.3%。全力抓好畜牧业生产,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存栏增长16.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品质结构,大豆种植面积连续两年增加,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分别达到7661.5万亩、852.2万亩,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入国务院激励名单。围绕把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打造成全省第一支柱产业,持续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国家批准开展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7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新增全国农业产业强镇12个,新评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升到57%。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成功举办第八届绿博会、第三届中国·黑龙江国际大米节和农民丰收节活动,新增12个农产品获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农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全面加快农业农村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先行启动12个县(市、区)省级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工作,3个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9个市、县被评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深入开展“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全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5万个,培育多元服务主体4万家,土地规模经营面积扩大到1.3亿亩,托管服务面积达8000多万亩次,全省农村金融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硬任务。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扎实推进定点驻村扶贫工作,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全部销号清零,脱贫攻坚普查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剩余贫困县全部摘帽。出台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对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两类监测对象做到动态清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生态安全责任,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原生态保卫战。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反馈的116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督察组转办的4387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十三五”生态保护规划13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实现。实施散煤污染、工业污染、黑臭水体等专项治理,144项具体任务全部完成。实施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加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出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成功举办第三届全省旅发大会,黑龙江旅游品牌形象持续提升。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开展全省重大风险排查,提高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水平,建成省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暨保密警示教育基地。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投放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周转金21.4亿元。妥善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决查处逃废银行债务案件,32家P2P网贷机构全部实现市场出清,56家小额贷款公司和60家融资担保公司行业退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0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增长9.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0.5%、7.9%。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完成失业保险提标扩围,全省533.4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四连增”,工伤保险待遇实现“十五连增”。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全省共足额发放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67.15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4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135万人次。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74元,一批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目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和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新建、改扩建200所公办幼儿园,高考综合改革配套制度预设基本完成,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持续深化,强力推进高校后勤整改和债务化解,全省教育支出达到615.5亿元。深入实施“健康龙江”行动,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国家级城市医联体试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疫苗和食品监管,全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机制。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开工1147个、竣工318个,棚户区改造开工4.61万套、基本建成4.27万套,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竣工2.4万户,列入专项整治的188个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全部完成整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村公路7475千米,集中改造危桥1784座,巩固提升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任务基本完成。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省,增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行省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召开2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巩固扩大“法治建设年”成果。充实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开通“我向书记省长说句话”网上民意直通平台,收集意见建议34万余条、解决群众问题7万余件。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实施“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和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清仓见底,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被评为全国优秀单位。加强综治中心建设,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妥善处置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事件,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28.2%。提高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制度机制,加快国家东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全面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积极应对台风叠加影响,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
坚持不懈改作风优环境,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把改进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以好作风好环境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召开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五整治”,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践行“工匠精神”评选,广泛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专业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深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创新完善“三会一函”、容缺审批等制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5亿元,全省实际利用内资增长51.3%,市场主体总量增长6.7%。扎实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修订调整精文减会标准和口径,采取动态监测、明察暗访、下发提示、及时预警等方式,严格控制发文和会议活动数量,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十严格”措施,探索“互联网+督查”、大数据督查等新方式。2020年省本级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展督检考事项分别同比下降9%、16.24%和32.1%,圆满完成“只减不增”目标。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对各类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进行集中清理,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抓落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重要内容,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重表态轻行动、只签批不问效、绕圈子玩套路、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出台《黑龙江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广泛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响应“光盘行动”,鼓励餐饮企业推广“小盘菜”“小份餐”,推动勤俭节约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强化党管武装工作,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议军会议,支持武装部队建设,完成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接收任务。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注重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注重人岗匹配,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试行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启动实施“六个一批”,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整顿机制,整体优化带头人队伍,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开展“两新”党组织排查,巩固提升“两个覆盖”质量。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深化省校合作,吸引留住用好各方面人才。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实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出台《关于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意见》,深化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认真抓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16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6项,其余2021年应完成的9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十二届省委第七轮、第八轮巡视,省市县上下联动对医保、社保系统依法履职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十二届省委巡视覆盖率88.4%,市县巡察覆盖率89.3%。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等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惩治政法、人防、国企、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