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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振兴发展服务。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人才工作纳入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意见,着力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措施办法,吸引留住用好各方面人才,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搭建引才育才平台,出台《关于深化省校合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大学生实习实训等“十大基地”建设,与清华大学共建研究生骨干基层实践基地、与哈工大共建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等系列合作成果相继落地,与3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达成合作意向,全方位加强与高校在战略决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干部交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全面实施“振兴龙江·邀你同行”计划,面向44所“双一流”高校开展“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安丽带队深入清华、北大、哈工大、哈工程开展宣讲招聘,10个工作组深入17个城市36所“双一流”高校集中宣讲推介,全省1795个中省直和市(地)企事业单位的5074个岗位计划招聘1.39万人。积极争取将黑龙江省列入国家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支持范围。举办2期青年人才新时代“爱国奋斗、建功龙江”国情省情研修班。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名校优生”计划,2020年招录选调生2330人,其中扩大定向选调生招录范围和规模,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知名大学定向选调1334名,是过去7年总和的近5倍。完善选调生服务保障政策,为报考学生发放御寒服装、报销交通住宿费用、组织参观考察,分级落实安家费、住房补贴等政策,加大招才引才、关心关爱力度。组织实施“选调生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选调生分级跟踪培训,建立选调生成长档案和导师帮带制度,促进选调生健康成长。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管理机制,推行人才“编制周转池”,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推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青年人才成长支持力度,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50%以上专项资金用于高水平人才引进培养,全省新增“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6人。完善人才使用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通过公务员招考、“三支一扶”等方式为基层引进1万余人,为17.96万人兑现乡镇工作补贴。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省级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0.2亿元,修订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支持11个重大项目5000万元,为创业大学生和企业提供贴息贷款担保支持1.08亿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拓宽高层次人才“一卡通”服务面,为554名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发放专家津贴662.4万元,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推动全省13个市(地)建成4173套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服务热线电话办结率达100%,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保障。

(刘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