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持省市联动、会议推动、测评促动,深入开展城市文明达标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成功,佳木斯市桦南县成功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把创建延伸到社区、街道,拓展到各个职能部门,开展“创服务品牌、优发展环境”主题创建活动,开设文明窗口展示专题,集中展示45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线窗口为民服务做法,共有267个全国文明单位受到表彰。
深入推进全省乡风文明建设,全国乡风文明建设现场会在哈尔滨市通河县召开,黑龙江省经验做法在会上交流,通河县桦树村入选全国首批乡风文明建设典型示范案例。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省建成文明实践中心、所、站5584个,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61个,同比增长240%。广泛开展“新时代龙江好家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合省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家风家教展播、巡展、巡讲活动,各地累计举办活动1481场次。
以省文明委文件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完善道德典型评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黑龙江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好人”评议机制,开展“季评好人”活动,命名“龙江好人”200名、24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在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典型宣传推选活动中,全省11个典型入选;冷友斌当选全国诚信之星,实现全省零的突破。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起草《黑龙江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行动方案》,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成立联合专题调研组,形成《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调查与思考》呈报省委。成立“公筷行动”公益联盟,开展“餐桌革命”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传统节日文化振兴工程,深化中华传统文化节庆活动,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打造“文明缅怀”“品味龙江”“爱满龙江”“守望乡愁”“孝行龙江”等品牌,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赋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事业机构+议事机构+社会组织”的完整志愿服务顶层架构,成立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文明实践中心四级体系建设,组织教育、医疗、法律、文艺等各领域志愿者,为基层群众“零距离”开展服务,相关经验在中宣部《宣传工作》刊发。
(李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