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2020年4月,中央编委确定黑龙江省为全国5个全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之一。省委编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省级层面已形成1个实施方案、28个配套文件的“1+28”政策体系,13个市(地)事改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编委批复实施,对市县事业单位实行机构总量管理和规格机构、党政直属机构限额管理,事业编制实行总量层级管理,推行市县事业机构大科(处)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管理。基本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印发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省直70家、市县498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如期销号,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改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深化“办事不求人”服务,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便利退出机制,规范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试行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规范,积极推动属地化赋码和登记管理,监管效能不断增强。中央编办副主任李章泽到黑龙江省专题调研时对黑龙江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