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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月6日下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慧请求辞去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孙珅、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和委员37人出席了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东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力,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月17—18日通过移动通讯在线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和委员62人在线出席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4月8—9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的办法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常松请求辞去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张巍为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查批准了《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和委员55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东生、沈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力,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部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6月16—18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黑龙江省体育发展条例〉等1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中位请求辞去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查批准《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会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这部法规进行初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和委员49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建国、李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史景山,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地)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前,会议书面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震作题为“治国之良法世纪之经典”的专题讲座,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及部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8月18—21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全省就业目标调整方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的决议》。会议审查批准《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等三个废止和修改决定的决定》《大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这两部法规进行初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和委员56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东生、李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梅殿龙,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地)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副主任刘晓文作题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专题讲座,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及部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听取讲座。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0月20—22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作出〈黑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林业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制定〈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慈善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二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两个决定》《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对外开放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人事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的说明,对这部条例进行初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和委员57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东生、徐建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力,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地)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前,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并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长吴群红作题为《全球疫情应对视角下的中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战略思考》的专题讲座,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及部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加精神传达并听取讲座。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2月22—2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文涛请求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查批准《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大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鸡西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看病不求人”情况的调研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学习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情况和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和委员49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沈莹、徐建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力,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地)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孙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