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完成立法、监督、调研、议案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坚持立法为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抓住物业管理这一群众高度关注的烦心事操心事,积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将物业管理条例列入年内审议立法项目。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业主大会成立难、专营设施责任划分不清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做好制度创新设计,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力推动解决实际问题。12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精准监督,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土壤污染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的突出问题,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促进环境质量和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审议省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复函》《关于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复函》,持续跟踪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围绕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龙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聚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言献策。开展大庆页岩油勘探开发情况专题调研,向省委上报调研报告,组织起草《关于加快大庆页岩油勘探开发和产业化商业化的建议》,全力推动国家层面支持黑龙江省页岩油资源勘探开发。坚持服务代表,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研究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城市中心垃圾分类收取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督办主任会议重点建议《关于在哈尔滨市打造老旧小区改造示范样板加快推进黑龙江省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