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安排、完善工作机制、突出便民利企,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评为全国政务公开优秀单位;在中国地方政府应对新冠疫情政务公开“金秤砣奖”评议活动中,排名全国第三位,获得“金秤砣奖”。
组织领导情况 省长王文涛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政务公开进行部署,对全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遵循。依法发布2019年黑龙江省及各市(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确保年报发布及时、内容规范。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制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省全面推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答复的准确性与规范性,2020年度全省各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189件。
解读回应情况 围绕省政府重点工作,采用图表图解、媒体解读及访谈、问答、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疫情发生以来,在省政府网站公开新闻发布会93期、政务访谈14期;增加省政府官微“黑龙江政务”日推送次数到5次,发布1151期,阅读量达到2102万次;在省政府公报增设专栏,归集发布疫情期间公告和相关文件。
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全面改版省政府网站,同步建立手机客户端,突出政策透明、便民利企,优化服务功能。在省政府网站、各地各部门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本级政府网站与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信息公开平台链接工作,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建立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机制,通过网上普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季度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优化政府公报载体,规范纸质公报页面,优化电子公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