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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管理


  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特点优势,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省民政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引导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公开募捐、参与社工和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做贡献;动员全省社会组织成立20支覆盖13个市(地)的志愿服务后援队,为疫情期间社会心理疏导提供有力支援;适时发布《黑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支持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倡议书》,号召全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会员、行业自律作用,引导、支持会员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557家社会组织累计捐赠款物价值超过2.3亿元,彰显了社会组织的特殊作用。创新社会组织监管和社会监督机制,深入抓好“两覆盖、两工程”。在社会组织登记监管领域抓好“两覆盖、两工程”(即党建全覆盖、新任法定代表人公示全覆盖,上门工程、约见工程),从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入口严把党建覆盖关,为成立、变更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宣讲党建政策,提出党建要求;把约见制度纳入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各个环节。以基金会领域为试点,探索实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抽调各市(地)、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骨干组成交叉互检工作小组,对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全方位、多层次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全省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打造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的新载体平台,深入开展“三个基地”建设。遴选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佳木斯大学等4所高校为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等4所高校为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培训基地,搭建起全省民政系统与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在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中,各基地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民政智库作用,为推动全省民政事业进步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与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开展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公益基地评定工作,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破社会组织公益活动优劣“天花板”,打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的创新载体平台,为推动全省公益事业发展提供多元社会支撑。引导社会组织助力决胜脱贫攻坚,组织召开交流活动和扶贫大集。与省扶贫办联合发布《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引领全省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2020脱贫攻坚决胜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社会组织自身优势,引导社会组织继续参与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10月15日,在佳木斯市桦南县举办第二届“龙江社会组织伙伴日”暨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交流活动,通过“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可持续扶贫”等方式,为社会组织与困难群众搭建对接平台,实现社会资源与帮扶对象的精准对接,为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于永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