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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省司法厅对各地、各部门报备的4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进行了备案登记和审查,办理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21件,组织开展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