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警务督察

警务督察


  省公安厅深化督察检查,切实查改问题,全省开展日常督察2806次,出动警力7950人。强化数据分析,开展专项督察,实现精准查纠。充分运用“大数据+网上督察”手段,开展多领域专项督察,推动传统督察模式转型升级。开展视频专项巡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567个,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开展行政拘留不执行专项督察,督促恢复执行拘留140人,推动执法质量不断提升。启动政治督察,进行政治体检,促进督察工作实现“三个转变”。组建8个政治督察组,以市(地)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为督察对象,开展首轮政治督察,贯通条线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推动督察工作从业务领域向政治领域转变,从督察“下游”问题向解决“源头”问题转变,从督察普通民警向督察“关键少数”转变。开展派出督察,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推动省公安厅党委中心工作落地见效。按照“专业化建队、集约化用警、机制化运作、精准化督察”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启动派出督察工作,组建11个派出督察队,由二级警务专员带队,围绕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完成8批次督察任务。加大核查力度,开展积案攻坚,严肃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典型案例评选通报等机制,开展积案攻坚,严肃执纪问责,监督基层规范执法。全年承接公安部督办、转办、阅处案件线索1153件次,接收群众举报投诉信件80件次,省公安厅12389举报投诉平台接听群众举报投诉电话2968件次(有效510件次)。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投诉有效线索1663件,通过省公安厅督查总队直查直办、省市联合核查、基层自办等方式,共办结1486件,办结率97.06%。完善制度机制,惩治侵权行为,有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强力督导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制发《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办法》,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制度。严厉打击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处理案件348起,刑事拘留217人、行政处罚258人,为13人提供心理干预,为19名民警辅警正名。

(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