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6435人,在矫15126人,解矫101308人,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实行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零报告”、视频点名制度,加强全省44名在矫涉邪教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举办网上有奖答题、开展专题报道、法条解读、以案释法等活动,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邀请司法部社矫局对全省近3000余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法》远程视频培训。7月17日,省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全省13个市(地)成立本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2月28日,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持续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对于派驻期限已满的警察,进行调换或连续派驻,实现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所有县(区)全覆盖。突出抓好暂予监外执行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