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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和监督

财政改革和监督


  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持续用力加强财政管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省级统筹55.3亿元,保障落实改革政策,助力国有林区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农垦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推动省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龙煤集团办社会职能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划转98.7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通过注入资本金和划转资产等方式,促进七个省属产业投资集团投融资能力全面提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开展市县营商环境试评价,推动全省“一张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全力清理政府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出台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省本级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大核心业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落实资源税法授权,明确全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政策。强化扶贫资金全方位监管,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现场督导核查”等方式,推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获得国家奖励资金8000万元。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财税政策资金落实监管,密切跟踪相关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推动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密切跟踪资金流向,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将日常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推动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全省金融机构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等重点行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专项监督,随机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政策,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清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专项整治,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省级电子票据改革持续扩围。

(杨雲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