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药品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药监局采取驻厂跟产、专项检查等有力措施,保障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对全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对血液制品、生化药、中药注射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幼儿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秋冬季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攻坚行动”,完成药械抽检2326个品种10641个批次,合格率99.8%。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20家、流通企业1.9万家;无菌和植入性医药器械生产企业23家、经营使用单位1.4万家、网络销售企业1146家;婴幼儿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1983家。查办案件994起,收缴罚没款1976.74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件,与公安机关合作办案2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事项15件,捣毁黑窝点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