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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


  组织开展全省“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及2019年度市(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考核,全省耕地保有量2.39亿亩(1593.33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8亿亩(1120万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按国家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工作;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论证补划,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0.85万公顷;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实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规范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管理,备案入库补充耕地项目69个,新增耕地5511.56公顷;省内易地占补平衡挂钩项目80个,涉及耕地面积3015.62公顷。申报国家统筹补充耕地项目42个,获得国家统筹补充耕地经费35.1161亿元;截至2020年底,实施省内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累计为贫困地区争取资金11.83亿元;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推进全省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上图入库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