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利用
土地开发利用
2020年,全省土地供应总量为3990宗、面积13704.14公顷,其中,存量用地供应7410.97公顷,新增用地供应6293.17公顷;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1654宗、面积2039.27公顷,供应工矿仓储用地657宗、面积4191.28公顷,供应其他用地1679宗、面积7473.59公顷。在房地产开发用地中,供应商服用地908宗、面积695.18公顷,供应住宅用地746宗、面积1344.09公顷。全省土地有偿收入合同金额为545.28亿元。完善土地二级市场,释放存量建设用地活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意见》,为解决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政府监管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建立流转顺畅、土地资源配置高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实现存量建设用地有效盘活和高效利用,建立了制度保障。推进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向各市(地)分解下达消化处置任务目标,采取省政府约谈、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给市(地)政府一把手“一封信”、网上查、周汇总、半月通报、月督办等措施,多次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持续推动消化处置工作。2020年,全省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309公顷,处置闲置土地1102公顷,完成了国家下达黑龙江省“两个15%”的消化处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