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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监督管理

矿业权监督管理


  2020年,全省应公示探矿权478个,实际填报公示478个,公示率为100%,比上年提高0.74个百分点;应公示采矿权1273个,实际填报公示1266个,公示率为99.45%,比上年提高0.54个百分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摇号抽查88个矿业权(25个探矿权和63个采矿权)、专项抽查59个矿业权(42个石墨探矿权和17个石墨采矿权),共计147个矿业权,抽查比例达到8.4%。省自然资源厅派出两个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于10月底完成实地核查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督促企业限时整改,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和诚信管理,并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