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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应急疫情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保障疫情防控用地。承接用好国家授权,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要点。评估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情况。推进规划审批改革,出台黑龙江省“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办法,全省核发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近8000本。
  保障发展 创新计划管理方式,建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挂钩机制,统筹保障全省建设项目用地5610公顷。2020年,全省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505件,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96亿元;完成用地预审1130件;完成矿业权合规性审查140余件;争取国家跨省域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140公顷,为深度贫困县争取国家专项资金6.2亿元,有力保障了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需求。
  “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用地保障 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预先给各地下达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自贸区建设用地保障 印发《关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用地保障的意见》,对自贸区用地给予专门的政策支撑,提高自贸区土地要素供给能力,加快推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为组建黑龙江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提供政策保障 4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住建厅、税务局、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有关工作的意见》,7月10日,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解决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办证难问题提供根本遵循。加强政策供给和业务指导,针对由于历史较长、情况复杂等多种原因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等方法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为七大产业集团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军队停偿移交资产补办不动产登记 按照省领导在“关于商请协助融通地产黑龙江省公司办理军队停偿移交资产补办相关证明事宜的函”上的批示精神,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支持任务部队、融通公司规范处置和经营,以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深化改革为目标,通过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军队移交资产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等情况,参照现有政策,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8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军队停偿移交资产补办不动产登记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化解矛盾难题,提高办理时效,完成为军队停偿移交资产补办不动产登记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