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
农村改革
全省农村改革突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圆满收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全面完成。按照改革与发展同步推进的思路,深入开展以清理合同、化解债务和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清化收”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规范或纠正8.6万份承包合同涉及金额7.5亿元,累计化解村级债务42.6亿元,对土地确权后新增1473万亩集体资源累计收费20.2亿元,为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法治形式加以固化。2个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总数达到15万个。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省土地托管服务面积8000万亩次,其中,全程托管服务面积650万亩,兰西县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全国推广。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3亿亩。“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全面推广,累计线上发放贷款超过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