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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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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有各级各类医院124所。其中,集团(总局)总医院1所,分公司(管理局)中心医院7所,神经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疗养院1所,农场级医院(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114所。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815人,其中医生5024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453人;护士4925人,注册护士4854人。拥有住院床位和观察床位12466张。每千人拥有医生3.0人,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7.4张。

(郭思宝 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