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农村水利水电

农村水利水电


  2020年,全省推进建设12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任务,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225万元。配套改造渠(沟)道工程180.11公里,配套改造建筑物220座。项目实施后,新增改善灌溉面积50.62万亩,新增节水能力6834.78万立方米,新增粮食产能3115万公斤。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25。2020年度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共涉及13个市(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36个县(市、区、分公司),共完成改革实施面积1791万亩。改革工作从试点到逐步推广,取得了较好成效。供水计量设施进一步完善。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加大灌区计量设施配套力度,共计投资7245万元,对29个大中型灌区计量设施进行配套建设。供水价格成本测算工作普遍开展。通过与省物价部门协调配合,解决水价调整的相关政策问题,同时,组织开展水价培训会议等,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进了大中型灌区水价测算和调整工作。共完成200处大中型灌区用水价格成本测算和143处大中型灌区用水价格调整批复工作。灌区农业水权确权稳步推进。完成36个县(市、区、分公司)大中型灌区和“五小工程”用水总量指标分解、水权确权工作。共落实159万元确权工作经费。节水技术推广范围不断扩大。完成21个县(市、区)、农垦分公司80个乡镇村屯、农场节水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达3300多人,发放宣传用品3500份,发配培训材料3500份,新增水稻控制灌溉推广面积765万亩。终端用水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规范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45个,用水合作组织控制灌溉面积212万亩。持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落实管护责,共完成537个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程控制灌溉面积1224万亩。精准补贴资金得到进一步落实。推进各改革县(市、区)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全省11个市(地)36个县落实精准补贴资金,共计12582万元,调动了供水单位的管理积极性。黑龙江省“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面完成,修复减脱水河段18.8千米,新增装机容量共计1.37万千瓦。汤原县庆丰水电站建成投产,新增装机1.43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建成农村水电站88座,总装机容量达40.28万千瓦,全年发电量13.97亿千瓦时。创建了5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实现全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零的突破。指导市、县水务局组织开展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工作,2020年共有2座小水电站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