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涉外经济 组织成立省外汇管理分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微信群转发+公文系统传输+自律机制渠道”,及时传导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文件精神。推出6项外汇绿色通道支持举措,配合出台18项金融服务措施,其中3项是外汇服务措施,畅通防疫物资支付清算渠道,帮助困难企业尽快恢复贸易投资活动。全面对接特殊时期外汇市场需求。指导省银行自律机制向32家成员单位发出倡议书,承诺按外汇局要求做好支持工作,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跨境业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从快从简”原则优先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年省外汇管理分局累计指导14家银行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外汇业务153笔、金额2883.73万美元,减免汇款、电报等手续费9.4万元。为支持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为当地优质企业提供优惠结售汇汇率,加权平均优惠85个点差,累计办理635笔、6200万美元优惠结售汇业务,为企业降低汇兑成本52.41万元。召开边境口岸地区分支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对口岸外汇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汇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 对开展间接申报的33家银行机构进行非现场核查,2020年共核查数据166683笔,合计金额155.24亿美元。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工作。对九三粮油集团和黑龙江省易贸商务有限公司贸易信贷数据报送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按时完成外汇形势分析月报和季度分析专题调研工作。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增强监管目标针对性。全年共实施重点监测企业1010家,并将222家监测指标严重异常的企业列入现场核查范围。开展对重点出口少收汇企业的监测核查,将出口少收汇规模增长较快的38家新增代理出口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测核查范围。完成重点企业专项监测工作。列入现场核查企业157家,发现各类问题企业14家,涉及金额5.3亿美元,并及时采取降为B类企业管理、约谈告诫等方式处置。结合非现场监测发现的可疑及异常交易线索,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累计现场核查货物贸易企业222家、发放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17封。开展银行外汇业务现场核查与检查。双随机选取龙江银行等3家银行检查对象,围绕货物贸易真实性、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业务、直接申报业务、结售汇统计数据、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统计数据、法人机构综合头寸管理合规性等6个方面5.7万笔业务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规问题6类22个,立案6起,处罚没款98万元。探索黑数理论、熵权法在非现场监测分析中的应用,创新设置指标11项,筛查疑似违规线索14条。
  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推动金融支持自贸区政策落地见效。深化外汇政策改革。支持全省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立足经常项目管理实际,有效破解边民互市贸易集中付汇、贸易真实性审核、资金风险防控等难题,标志着边民互市贸易从“零散采购”到“规模经营”迈出了关键一步。协调商务部门由其负责指导边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在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后作为边民互市贸易集中付汇主体,为边民合作社灵活经营开辟结算渠道。全年已有9家合作社实现边民互市贸易付汇605万美元。协调海关出具相应凭证。对于边民互市贸易付汇,要求银行确认贸易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后方可办理付汇业务,防止出现虚假付汇风险。与税务部门开展协作,实现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开发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1月1日,该系统在全省范围内上线推广。全年全省银行通过网上核验电子税务备案表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业务216笔,金额2.27亿美元,惠及企业80家。做好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服务。全年全省376家ODI企业完成2019年存量权益登记申报,768家FDI企业完成“多报合一”年检申报。主动服务,解决市场主体困难。指导商业银行通过转贷款通道,帮助辖内企业引入跨境资金5900万美元。指导全省首笔境内担保境外发债业务合规落地。指导“走出去”企业中航资本国际在中国香港地区公开发行5年期4亿美元债券,实现债务置换。推动黑龙江省跨国公司业务增量扩容。指导企业再次扩充九三集团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框架内容,将原先仅开通外债额度集中的单一业务条线扩大到将全部业务条线纳入框架。引导企业集中外债额度1.85亿美元、集中境外放款额度0.55亿美元,并开通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经常项目资金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条线。推进财务公司即期结售汇业务,促进辖内资本市场开放。全年全省累计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1893万美元,占同期可使用政策业务总量的69%,便利化政策红利有效释放。
  外汇市场监管与服务 开展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省外汇管理分局开展辖内银行2020年度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不断强化对银行评估力度、评估事件精准度。申请开展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在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开展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事宜的批复》后,立即开启当期企业问卷调查工作,提高对全省实体经济的了解程度,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兑换特许业务监管,加强对全省各级外汇局与特许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督促其贯彻落实新特许办法,指导特许机构以接口方式接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加强非现场监管,严禁辖内特许机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确保特许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组织辖内业务人员参加总局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核查工作线上视频培训,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核查工作。对黑龙江省恒信物流有限公司和元盛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开展外汇业务现场核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督促特许兑换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银行外汇收支管理,做好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备案工作。全年共完成了44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备案工作、13家银行分支机构衍生品业务备案工作。每日监测辖内5家法人银行按时准确上报银行结售汇头寸报表,定期复核结售汇头寸报表准确性,全年实现报表零迟报及零错报。根据上一年度结售汇业务总量,核定辖内5家法人银行全年度结售汇业务综合头寸限额。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数据核查,督促各家发卡银行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及时将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银行卡风险提示函转发至辖内外币发卡行,要求银行关停黑名单商户交易通道,提升违规商户识别能力,做好违规交易的检测和防控,提高银行卡境外交易监管力度。
  信息安全管理 制定《黑龙江省分局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系统应急方案》,组织开展防控疫情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全省应急保障意识和能力,确保发生极端情况时全省范围内网络办公秩序正常运行。排查网络和安全设备运行风险,确保各类设备和业务系统账号登录安全,做好两会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对全省异地远程备份服务器和备份策略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提升异地备份中心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筹措加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分局,总结区块链平台操作经验,形成《“区块链”平台新增试点银行接入及业务开通流程》。加强对辖区银行和企业宣传指导,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有24家银行、300家分支机构参加试点,7家银行已为出口企业办理了23笔出口融资业务,外币总额275万美元、人民币总额210万元。发挥信息调研对开展科技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组织全省举办“把握四个维度推动科技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开展”线上培训。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内部信息门户网黑龙江省分局子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更新信息。开展代码标准认定和操作规程修改。在全省外汇局系统开展外汇标准代码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标准认定工作,确保各业务系统企业信息准确、一致。组织全省技术人员开展代码标准业务系统纳入政务外网可行性研究,对标准代码业务操作规程内容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内容被总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