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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机构网点6398个,从业人员11.23万人。拥有2家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机构网点90个)、5家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1900个)、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网点215个)、6家城市商业银行(机构网点583个)、1家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网点1608个)、36家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743个)、50家农村商业银行(机构网点1145个)、33家村镇银行(机构网点93个)、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3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消费金融公司、7家外资银行。全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规模实现较快增长,资产总额4.35万亿元,同比增长7.9%;负债总额4.19万亿元,同比增长8.1%;累计实现净利润217.85亿元,同比少盈57.06亿元。全省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26万亿元,同比增长5.0%;各项存款余额3.16万亿元,同比增长13.4%。资产质量总体可控,不良贷款余额644.4亿元,较年初增长6.5亿元;不良贷款率2.7%,比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
  服务实体经济 制定出台“金融十二条”等政策文件62份,明确不良、小微企业等监管容忍政策,差异化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标准,两次下调法人银行机构拨备要求,鼓励加大疫情期间金融支持。推动省政府出台复工复产纾难解困考核奖励办法和设立100亿元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引领银行机构支持复工复产。截至2020年底,全省银行业为百大项目授信1673.3亿元,累计放贷614.6亿元,8444户企业获得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203.1亿元,“智慧乡村”平台累计投放涉农贷款673.3亿元。发挥行业协会、债委会和市场化债转股机制作用,协调帮助省供销社、文杰服饰、旅游包车协会解决融资困难。推广“百行进万企”“信易贷”和“银税互动”,推动成立13支金融服务队,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省银保监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文件,彻底解决续贷环节不动产抵押登记不配套问题。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实现同比增长26.4%,其中5家大型银行增速达62.3%,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年初下降1.1个百分点。组织银行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鼓励加大贷款优惠,全年累计向实体经济让利55.6亿元。推动对符合授信条件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应贷尽贷、应续尽续。积极应对三轮台风叠加灾害,推动农合机构筹措100亿元专项抗灾减灾资金。制定出台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区发展19条金融措施,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试点,推动银行机构加速向区内聚集。
  防范金融风险 开展乱象整治系列“回头看”,从严问责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全年处罚银行机构68家次,处罚个人146人次,累计罚款3306万元。争取地方党政和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工作支持,有序完成重点机构接托管。有效防控信用风险,全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77.2亿元,超额完成计划的69.9%。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制定城商行集中取款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实施高风险机构日监测,协调省、市政府共同做好银行机构风险研判、管理和应急处置。严防影子银行风险,推动中融信托超额压降通道类、融资类业务9.9亿元和3.7亿元,法人城商行实现同业理财、表外理财“非标”零增长。严控社会金融风险,省内P2P网贷机构全部实现市场出清。推进案件风险治理,辖内陈年积案和挂账风险得到有效清理。全年累计处理信访举报投诉2479件,组建全省银行保险业消费争议调解中心。
  深化金融改革 持续推进农合机构改制化险,省政府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等多个方案,核准5家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申请,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置换资产变现承诺。召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督促全辖50家农商行及33家村镇银行完成股权100%托管和80%确权的阶段性任务。加快相关银行风险处置,不良贷款核销、拨备计提规模达历年最高。推动两家法人城商行同步开展摸清底数、风险化解和资本补充工作,开展中小银行机构党建专项评估,推动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印发村镇银行培育发展意见及高风险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意见,推动主发起行增资完成4家高风险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指导1家低质、无效的资金互助社市场化解散退出。指导中融信托改善业务结构,调整优化哈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结构,支持平安银行哈尔滨分行、一重财务公司顺利开业。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为全省2516家防疫物资和生活必备品生产企业投放贷款1690.5亿元。督促银行机构加大科技赋能,提高线上服务水平,引导客户使用互联网、手机银行、App等“非接触式服务”办理业务,有效保障基本金融服务。

(黄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