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管理
大气环境管理
全省累计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302台。全省1729.35万千瓦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占煤电总装机的81.0%以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退出钢铁产能675万吨。完成1454家“散乱污”企业治理,搬迁改造38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28459辆。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整改各类问题2703件。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全省建立秸秆露天焚烧监管网格48130个,实行包片负责督查、跨区域交叉互查、上下级自查,2019—2020年度禁烧期间无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2020年,全省重污染天数61天,同比减少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