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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管理


  加强农用地环境管理,全省125个县(市、区)全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共划分2.389亿亩,优先保护类占比达到99.87%,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30.83万亩,严格管控措施0.23万亩。有效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完成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排查重点行业企业地块2188个,完成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地块1235个,采样调查地块129个,风险分级地块997个,确定优先管控名录27家,重点区域2个,发布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5家,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29家,完成2个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49%、92.66%,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累计完成14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8967个行政村实现垃圾收转运体系全覆盖。编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指导110个县编制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222个村屯生活污水收集工程。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积2.16亿亩。建设省级农作物重大病虫乡村监测点2200个,形成全国唯一省区农田全覆盖的重大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1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