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管理
养护管理
制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长大桥隧管理实施细则》等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全面指导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加强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管理,研究制定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将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对路况质量、收费服务质量(ETC)、通行服务质量、服务区服务质量等进行量化考核,督导经营企业加快路面维修改造、完善服务设施,应对冰雪灾害,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落实高速公路“绿色通道”、ETC优惠政策,减免和优惠通行费4.46亿元。全面开展公路质量普查督查,启动公路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现转移支付资金80%用于公路养护。开展普通国省干线“科学养护年”活动,全年交工国省道养护示范路1500千米、小修保养14755.11千米,公路PQI值达到83.2。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分工,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年均省级养护资金投入比改革前提升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