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疫情防控
海事管理
海事疫情防控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黑龙江海事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抗击疫情24条举措,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水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双督查”,实现“做零感染单位、零感染部门”目标。成立中俄界河“外防输入”工作专班,全员参战、严防死守,阻断疫情通过运输船舶从界河输入的路径。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防控要求,组织涉及界江(界湖)监管的分支海事局对辖区内的客船、货船等运输船舶进行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管理。采取船舶申报、视频监控、现场监管、联防联控等综合手段,建立边境界河活动船舶日报制度,对运输船舶实施“全链条”式闭环管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船舶和船员动态。与各级边防委全面系统开展界江“三无”船舶排查清理和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利用各类船舶偷越国界等违法涉外事件发生,守好口岸入境防线。疫情期间监督指导口岸运行船舶的航运公司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截至2020年底,未发生因船员换班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情况。黑龙江海事局会同省减灾委对可能影响航运生产的自然风险形势进行会商,对凌汛期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航运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可靠的科学分析支撑。全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航运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了界河口岸货物安全运输。全省水运客运量受疫情影响下降,货运量同比增长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