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
城乡环境卫生
2020年,由国家6部委组成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专家组对黑龙江省进行考核评估,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了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日益完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2.7%;开展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92%;有6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25%。牡丹江市将“春季环境综合整治”与“春风春绿爱卫月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城乡环境“颜值”。佳木斯市依托抗疫爱卫“五大清洁行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四个一”活动,开展“冬清”“春风”“夏净”“秋扫”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和居民社区环境大整治、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倡导每个家庭每周开展一次“周末卫生日”等环境卫生大扫除。哈尔滨市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市爱国卫生条例》。哈尔滨市方正县、伊春市铁力市、黑河市爱辉区荣获2020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