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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6月1日颁布实施。《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通过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督查工作、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及复审工作。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底,87.24%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和86.83%的乡镇卫生院已建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指导3个省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师资培训。开展中医健康扶贫,安排专项资金910万元用于23个贫困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与科室建设。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全年有33家二级中医医院通过评审。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的城市医联体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召开2地14县参会的座谈会,推荐3个省内及2个省外先进地区供试点单位学习交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黑龙江省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救治基地工程建设项目中立项。争取550万专项资金用于省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科)建设。安排9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省级重点专科建设,30家医疗机构的55个专科进行了2020年新一轮省级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三个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进展顺利,2家中医医院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1家中医医院处于进行内部装修阶段。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两家互联网中医医院上线运营。2020年度科研立项186项。评选黑龙江省中医新技术应用奖101项,其中一等奖61项,二等奖50项。全系统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科技奖24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