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消费
城镇居民消费
2020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0397元,同比下降8.0%。刚性需求及疫情防控相关用品类支出增长。以猪肉为首的食品价格大幅上涨,推动食品支出上涨;居住相关消费支出受疫情影响较小,呈现小幅增长态势;新冠肺炎疫情使居民购买洗涤及卫生用品支出增加,推动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029元,同比增长3.7%;人均居住支出为4449元,增长3.0%;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为1142元,增长4.5%。衣着、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下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关停或经营时间缩减,医院就医限制及就医风险顾虑增加,学校复课延迟,交通出行减少,共同导致城镇居民相关消费支出同比减少。全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615元,同比下降13.8%;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436元,下降6.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891元,下降35.4%;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351元,下降17.3%;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484元,下降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