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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


  疫情期间慈善捐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民政厅第一时间指导全省各级慈善总会、慈善组织向媒体公布募捐渠道,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捐赠,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接收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接收460个社会公益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款物共计7.33亿元。出台《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支援防疫物资的通知》《关于支援防疫物资分配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化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权限,依法打击非法募捐行为,对无公开募捐资格擅自开展公开募捐的组织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对外公布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等信息。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募捐等慈善活动,管好用好捐赠款物。
  慈善活动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绥化市开展了全省“中华慈善日”宣传月活动,弘扬慈善理念,引导各类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扶贫活动,开展“金秋助学”项目、抗癌药物发放等慈善活动,对贫困学子、困难家庭重症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捐赠物资价值约420万元。探索“社会工作+慈善公益组织”的社会服务合作模式,指导省慈善总会与社工服务机构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平房区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社区重建“社会工作+慈善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社会服务试点项目,在哈尔滨市平房区开展全省“慈善杯”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引进大型慈善公益基金参与黑龙江公益事业,“壹基金”在黑龙江省开展了儿童社工服务站、平安小课堂、儿童温暖包、校园净水工程等公益项目,建成儿童社工服务站30个,儿童平安小课堂52个,为40所学校建设塑胶操场,筹集发放灾民温暖包8500个。

(翟福利)